【闽南文化06】听嘴上人生 读大千世界******
光明网讯(记者 靳铃涵 梁天天)中国幅员辽阔,方言众多。而在闽南大地上,有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用闽南方言,讲述押韵顺溜的幽默段子,就能笑料百出、引人入胜,成就一台好戏。本期《匠心坚守》非遗传承系列节目来到福建厦门,跟大家一起探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答嘴鼓。
据史料记载,明末民族英雄郑成功率领大军进驻台湾,将士多为闽南人,因此将流行于福建的“念四句”传至台湾,后来逐渐发展为“触嘴古”“答嘴鼓”,流行于海峡两岸及海外华人闽南方言地区。
答嘴鼓近似对口相声,但对白却是严格押韵的韵语,语言节奏感很强,并长于运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诙谐风趣的闽南方言词语和俚俗语,注重情节的展示与人物的刻画,讲究使用“包袱”与“韦登笑科”以获取喜剧性效果,很受广大群众的喜爱。
杨敏谋,擅长答嘴鼓的创作和表演,是答嘴鼓艺术界的佼佼者。他从拉板车工人,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妙语连珠的巧嘴,诉说着答嘴鼓的艺术天地。为了更好地传承答嘴鼓,杨敏谋创作的作品也与时俱进,适应时代潮流。为了培养新一代的答嘴鼓苗子,他开设传习机构,广收弟子,并将答嘴鼓推广进校园,培养孩子们的兴趣。他还积极游转在两岸文化共融的各项活动中,极力传播闽南语的魅力,拉近两岸同胞的距离。
斗嘴取乐,人生日常。答嘴鼓,成为人们消遣娱乐的一种情趣,也成为一种乡音乡韵的情怀。作为海峡两岸同根同源的一门语言艺术,随着两地文化的交流交融,传承发展,答嘴鼓正成为闽南语系同胞中,越来越受喜爱的一种幽默风趣的地方民间曲艺。在说书人动情的演绎中,透过这乡里乡气的味道,听“古”事,看“今”朝,“闽台相声”的风越刮越远。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