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可乐官方微博截图。
但相关澄清并没有降低民众的购买热情。4日,天府可乐天猫旗舰店日销暴涨17倍,多款商品销量几何式增长。
面对消费者的支持,4日晚,天府可乐天猫旗舰店紧急发布公告,称破产系误读,民族品牌不会轻易垮,还呼吁大家不要非理性囤货。
1月5日,天府可乐董事长蒋林现身淘宝直播间回应破产传闻,这场直播收获超百万观看量。
天府可乐直播间截图。虽然天府可乐及蒋林在直播间屡次呼吁理性消费,但网友表示,“我理性地选择了不理性,支持下。”“国产品牌就应该多支持。”
电商数据显示,1月5日,天府可乐开播后的1小时,销量暴涨30倍,当天淘宝搜索同比增长超过100倍,并带动国货汽水销量大涨。6日,“天府可乐董事长直播带火崂山可乐”还登上热搜。
“三起两落”的天府可乐
虽然很多网友表示要大力支持,但也有网友称,“没喝过甚至没见过”“第一次听说”。
公开资料显示,天府可乐的前身,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三十年代的重庆美华汽水厂,后曾更名为中国汽水厂、重庆冰厂、重庆饮料厂等。
在天府可乐直播间里,蒋林曾用“三起两落”来概括天府可乐这些年的发展历程。
据介绍,1983年,中国天府可乐集团公司(重庆)成立,曾一度占据国内可乐市场75%的份额,“当时在大江南北都有灌装厂,还把灌装厂建到了莫斯科,产品远销美国等地。”
上世纪九十年代,伴随招商引资大潮,天府可乐与百事可乐合资合作,但在合作过程中逐渐被“雪藏”,并从公众视野中消失。
“一起一落”后,2008年到2013年,天府可乐老一代领导对天府可乐品牌进行了漫长追讨,最终让天府可乐品牌回到国人手中。2016年,天府可乐品牌复出,消费者也基于对天府可乐的情怀进行支持。
天府可乐官方旗舰店截图。天府可乐(重庆)饮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钱黄曾提到,刚复出的天府可乐产品在重庆、四川等市场一度供不应求。复出第一年,天府可乐就实现了近4000万元的销售额。
但后来在经营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天府可乐又从市场上逐渐退出。经历“两起两落”后,2018年,天府可乐(重庆)饮品有限公司成立,引入了新的投资人,天府可乐品牌、商标、配方等也逐步移至新公司。
据蒋林透露,新公司成立后,市场表现有很大改善,年增长率接近翻番。但如他所说,公司现在是在“夹缝中生存”,与最辉煌时有很大差距。
财务信息显示,2021年,天府可乐(重庆)饮品有限公司实现营收1651.87万元,净利润亏损1832.47万元。2022年1-5月,公司实现营收932.55万元,净利润亏损407.22万元。
2022年7月,重庆产权交易网曾发布公告,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拟转让天府可乐(重庆)饮品公司11.8784%股权。天眼查信息显示,目前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已从股东中退出。
老牌汽水振兴之路不好走
“成立合资公司的时候,我们和国际巨头在中国的市场上是势均力敌的,但经历雪藏后复出时才发现,已经是蚂蚁和大象的关系。”
蒋林的这番话揭示了天府可乐曾经衰落的原因,而被“雪藏”也是多个国内汽水厂共同的境遇。
彼时,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并购了除正广和之外的国内七大汽水厂,“雪藏”了这些国有汽水品牌,再利用这些汽水品牌的渠道输出自己的产品。这一过程,后来被形容为“水淹七军”。
冰峰由于与百事可乐多签了一则协议,禁止对方在西安生产玻璃瓶饮料,而“幸免于难”,其他记忆中的汽水品牌却就此湮没。
资料图:北冰洋。 中新社发 富田 摄2007年,经过漫长的谈判,北冰洋的经营权由一轻控股公司以“4年内不得以北冰洋品牌生产任何碳酸饮料”为条件,从百事可乐公司收回。曾在合资经营过程中被彻底边缘化的八王寺、崂山可乐、亚洲汽水、山海关等国产汽水品牌也陆续收回了商标和配方。
但如今国内碳酸饮料市场被国际巨头垄断,其批量生产带来的成本优势和低价策略,也让国产汽水在价格上难有优势,老牌汽水品牌除了打情怀牌,也在尝试做出改变。
近年来,天府可乐积极开拓新消费场景,还陆续推出草本无糖等新品,并持续加大研发、市场及渠道的投入。其他老牌汽水品牌或加码营销,或发布新品,亦试图笼络消费者的心。
虽然天府可乐目前受到追捧,但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告诉中新财经记者,从产业端、渠道端、消费端来看,天府可乐整体的运营模式、经营理念、区位、产品结构和整个供应链以及成本控制等,均存在短板。
“这也是国产汽水的一个缩影,如何振兴国产汽水,如何走差异化之路,如何形成品牌效应和规模效应,都是国产汽水的‘老大难’问题。”朱丹蓬表示。(完)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